农民的工作总结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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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将工作总结写好,才能很好的回顾工作,工作总结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使用较多的一种书面文体,满满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民的工作总结优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民的工作总结优质7篇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1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动自觉

岁末年初是结算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时节,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生活条件,更是挑战保障劳动者的法律底线。为切实增强群众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打击拖资欠薪的违法行为,我镇召开干部职工会,明确组织保障,要求联村领导包片负责制,各联村领导和联村要加强责任感,结合各村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分片区排查辖区内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工资。联村领导要与各村工地负责人进行交谈,加强宣传,要求工地负责人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

二、深入法治宣传,大力开展“以案释法”

我镇以两委换届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传单、坝坝会等向群众传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真实案例让群众学习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微信公众号、机关led显示屏和镇村法治宣传专栏,大力开展“根治欠薪”政策法规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知晓度。转发微信公众号普法微课堂,利用最直观的视频向农民工传达如何追要自己的工资以及警示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三、提升法律服务,解决农民工法律难题

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深入摸排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为农民工欠薪提供法律帮助,确保案件第一时间解决,促使欠薪工作从源头上得到根治。发挥各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重大敏感案件信息的案件,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政府信访等部门互通联动,共同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而引发的欠薪行为却屡禁不止,在全国很多地方仍较突出。近年来,因欠薪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大量农民工春节前夕因找不到“包工头”,无法短期内要到工资采取群体性上访,拉横幅,打旗子,围堵政府机关及交通要道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4

为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同时也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我县于4月12日至18日分2期举办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培训班,并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问题。为保障农村财会业务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去年,我县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刚颁布的施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现实状况,制订了农村财会人员20xx-20xx年三年业务培训计划。今年培训的对象主要有:

1、业务还不够熟练的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会计;

3、各乡镇农村财会业务辅导员。

今年计划培训学员166人,实到161人(其中:乡镇财会业务辅导员1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人员36人、村级财会人员115人),计划完成率为97%。

(二)培训方式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教程》为主,以《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为蓝本,编印《xx农经》培训专刊,采用投影方式进行互动教学。

(三)培训内容

1、xx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2、xx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3、xx县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4、xx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票据使用管理规定;

5、xx县村级集体财务“村账乡代理”操作指南;

6、会计分期与权责发生制;

7、会计凭证;

8、会计账簿;

9、《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之会计科目对比;

10、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

1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四)上岗证办理情况

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新办理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123本,通过年审38本。

二、主要成效

(一)通过培训,强化了学员对财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学员贯彻落实财会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规范了会计核算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的方式方法,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通过考试,增强了学员的动手能力,锻炼了学员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进行有效对接的结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进一步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通过办班,拓展了农村最基层的财会人员与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助于错误的纠正和工作方法的改进,不断夯实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基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农村财会辅导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或者预算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基层财会业务培训工作举步维艰,常常“节衣缩食”,一是培训次数少;二是培训时间短;三是培训内容尽量缩减。加上参训学员业务基础差异大,文化素质与个体接受能力不一,造成培训效果参差不齐,培训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显现。

(二)村级财会人员变换比较频繁,究其原因:一是村(居)委会干部每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原财会人员可能得到提拨重用,也可能因此变换岗位,还有可能落选,如此等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级财会人员岗位的不稳定性;二是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的任用和变换存在主观随意性,不按程序办事,破坏了农村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难以保障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长期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次。

(三)乡镇农经机构与其他机构合并,职能混淆,人员紧缺且兼职过多,指导与监督难以到位。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已与乡镇其他农业事业机构一同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一定程度上造成职能混淆,职责不明,队伍不专一。同时,在乡镇农经站并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后,每个乡镇基本上只保留了2名以下农经工作人员,与当前农经工作职能极不匹配。相反,在乡镇农经工作人员极其紧缺的情况下,乡镇农经工作人员还全部兼职了乡镇其他各项工作,比如会计、出纳、统计、纪检、民政、医保、妇联、能源、计生工作组、驻村等,而且往往本末倒置,兼职工作成了专职工作,本职工作反变成了副业,非常不利于农经工作的开展,对村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业务的指导和审计监督很难到位。

四、建议

(一)将农村财会辅导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会计培训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步伐。

(二)保持农村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严格执行“村级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站备案后执行”的规定,严禁出现农村财会人员因秉公办事等遭遇打击、报复的事件发生。

(三)加快农经机构改革进程,确保乡镇农经机构队伍与新时期农经工作的职能相匹配。一是恢复乡镇农经站的单独设置,确保乡镇农经队伍的专职专用;二是将基层农经部门尽快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畴,赋予农经部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三是适当增加乡镇农经工作人员编制,根据乡镇管辖范围的大小按3至5个名额配齐配足乡镇农经工作人员。

(四)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的指导与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制度的人和事,大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农村会计培训工作,在抓好办班培训的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比如印发业务操作资料、编印工作简报、举办知识竞赛、组织互动交流等,尤其是要重视创建示范点,让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说话,激发大家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精神与勇气,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5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简述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今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启动会议结束后,我县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召开农委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贯彻省农委宁国启动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生产走向市场,将产品变为商品的重要途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步伐,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信息高速公路”,积极创建农产品产、加、销信息一体化服务新体制,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能力,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县农委于5月18日成立了“定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科,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定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定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培训方案》、《定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为实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做好了充分准备。

??选择示范社,开展人员培训

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省农委的统一布署,我县采取合作社申报与组织筛选相结合办法,在全县选择了35个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县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示范合作社。在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县按计划组织了两期培训。第一期于7月1日-7日对22个合作社66名信息员等开展培训,培训时间7天,其中计算机及网络基本操作培训3天,省合作社网及信息平台应用培训4天。第二期于11月20日-24日对另13个合作社39名信息员等开展培训,培训时间5天,其中计算机及网络基本操作培训3天,省合作社网络及信息平台应用培训2天。两期共培训了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信息员105人。

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一是选择了全县师资实力较好的一家电脑培训学校(神洲电脑学校)作为培训基地;二是统一了培训内容,两期培训全部采用省农委编制的培训教材,并邀请了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和省安泰克国际技术转移公司专家来我县授课;三是安排好了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培训和食宿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四是加强服务和管理,县信息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期间全程服务和管理,并安排学员每天三次签到,确保了学习效果。

??配备电脑硬件,建立个性化网站

为尽快搭建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往信息网络的硬件平台,培训班结束后,我县按照省农委统一规定的型号,采取政府招标采购的形式,先后两次为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示范合作社,采购了电脑、打印一体机等硬件设备35台套。县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县长亲自主持了9月8日上午我县举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示范合作社电脑、打印一体机发放仪式”,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目前,我县35台套电脑、打印一体机的发放、安装、调试和入网工作已全部到位。同时,按照“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建网站基础信息采集要求,我县对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网站建设单位与各示范合作社的密切合作,全面采集了示范合作社的基本信息资料,完成了35个示范合作社个性化网站建设,并全部注册加入了“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二、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取得的成效

⑴培育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

今年我县被选择试点的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本来在我县同行业中相对基础较好,实力较强,影响较大,通过参加信息化建设工程培训后,进一步拓展示范合作社利用网络平台寻找市场、推介产品的渠道,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并且,由于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将会影响和鼓励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成长。

⑵培养了一批信息人才队伍。

通过两期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擅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技术骨干队伍,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能力,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和利用信息的水平。

⑶“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得到了初步的应用。

目前,我县已有“宫集瓜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5个合作社加入了“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另有“阜康养猪专业合作社”等15个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正在进行“畜牧养殖协同管理平台”的先期应用工作,实现了“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降低了运营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

??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网络平台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产品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不够及时;合作社与技术支持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较少;信息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现象,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品牌意识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

三、2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示范社的培训工作

20xx年,计划再选择一批示范合作社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培训一批信息员,认真做好示范合作社的“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使用和“畜牧养殖协同管理平台”应用工作。

??加大奖励扶持力度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扶持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之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力量。县政府每年安排部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农民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对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合作社,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没有达到示范合作社称号的,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奖励5000元。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

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其在引导农产品生产、落实订单、衔接产销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企业领办、农民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为引领农民参与现代流通的新型经营组织。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有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在近段时间,我们将组织部分信息化建设示范合作社,到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较好的兄弟县、市进行考察学习,在全县选择5-7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规范化管理典型,抓好示范合作社的规范管理的试点示范工作,以促进和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信息化建设工程示范合作社,在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和规范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以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市场竞争力

明年,我们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项目资金之外,更多的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依托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整合资源、打造优势产品、实施企业化管理,来提升市场竞争力。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6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农民的工作总结篇7

在福绵区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事件。但受经济下行影响,福绵区樟木工业园区众多的水洗企业受到波及,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存在较大的欠薪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20xx年目标任务。

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二是不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三是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四是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全力做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分账制管理、落实三方监管制度等工作;五是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督办,确保拨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人社劳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缩短办案时间,对于建设单位已经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单位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查处;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冻结企业资产,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严格执法,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不断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利用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让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

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获得自身劳动报酬的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继续坚守初心和使命,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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